锦园大酒店是畈城这座小县城最好的酒店,现在国内刚刚兴起酒店评星热潮,作为县城的酒店,锦园大酒店却上了三星级,这可是很了不得了,毕竟现在不像后来星级酒店满天飞,不过锦园大酒店还属于国有资产、全民所有企业,只是承包给了私人,账面上是亏损的。*
坐在富丽堂皇的包厢里,沈丽丹就很有些感慨的叹口气,“如果我县里能认识些大人物,能有些关系,我早把这个酒店承包了,肯定比现在经营的好。”转头间,却见乐晨漠然不语,心里不禁轻轻叹口气,这孩子才多大,怎么好像满腹心事?真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,会让他变得这般孤僻冰冷。
六七道丰盛的菜肴,都是乐晨从来没吃过的美味,但他只是浅浅的品尝,很多很多年前,老爸老妈还在的时候,好像,也经常有这么一大桌子菜,一家人围着,热热闹闹的吃着。
沈丽丹看着他,目光更柔。
“人间定无可意,怎换得玉脍丝莼……”,从那红辣椒、绿葱菜覆盖的烤鱼鱼身上夹了一筷子鱼肉放入嘴里,沈丽丹便觉入口即化,又带着淡淡辣意,实在是回味无穷,一时不由感慨起来。
见乐晨望过来,沈丽丹笑道:“这是陆游的洞庭春色中的一句,赞颂鲈鱼之美味,玉脍是说白色的鱼肉,借用隋炀帝定下的金齑玉脍菜名而来,不过不知道隋炀帝吃的是不是四鳃鲈鱼,那可是好东西,可惜已经绝种了,但就算是四鳃鲈鱼,古代也做不出现在的美味来,隋炀帝贵为皇帝,也吃不到这等美食,因为那时候调味品奇缺,连望天椒都没有,要咱们现代人回去古代,就是当皇帝怕也能憋疯。”
乐晨轻轻点头:“我知道这首词。”
“你学习肯定很好吧?”沈丽丹饶有兴趣的问,她对这个少年充满了好奇。
乐晨摇了摇头,说:“一般。”
这他倒没有说谎,他虽然对经史子集特别感兴趣,那些古代名人的游记及奇闻异事也多有涉猎,但学习上却实在是硬伤,要说他对古史典故等等感兴趣,语文最起码应该是强项吧,但偏偏不,遇到写作文的时候,乐晨通常是交白卷,因为他不知道,自己应该写什么。
“对了,这是一万块钱。”沈丽丹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塞给乐晨,“本来是想带你去市里给你买台电脑,想想还是给你钱吧,你喜欢什么就买点什么,你要害怕拿了这钱不知道怎么跟家里交代,我晚上就去你家里,和你家长说。”
一万块,乐晨怔了下,第一次脸上神色有了变化。
一万块钱,对于他来说,不亚于是天文数字,有了这一万块钱,家里的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,姥姥也可以过好长一段享清福的日子。
十年前的话,万元户可就是挺富裕的家庭了,就算现在,一万块钱,也相当于县城里那些普通上班族两年的工资了。
现在,对方很轻易地就拿出了这么一大笔数目。
这,就是贵人吗?
看着那厚厚的信封,乐晨有些怔忪。
从心底深处,他对钱并不在乎,但是家里的重担,很多事情,都需要用钱来解决。
“那这样,晚上我去你家里和你家长说。”沈丽丹见乐晨迟迟不拿信封,以为乐晨是不敢拿,毕竟一万块钱对乐晨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,还是太有震慑力了。
“不用了,我就收下了,……”乐晨收起了信封,想了想说:“我会加倍回报你。”看向沈丽丹点点头:“谢谢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