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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洋文明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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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发既是女人们在她自己身上惟一可露一手之处,当然会全力以赴。河南坠子有《小黑驴》一曲,叙述一对新婚夫妇,新郎送新娘回娘家,骑着一头小小的黑驴,全曲十分之一的篇幅形容那头小黑驴,而以十分之九的篇幅形容新娘的头发。那真是一篇掷地有金石声的杰作,先说她的头发是如何的好,继则洋洋洒洒地描绘她梳的花样。年久月长,忘记其详,大概说她梳的是一场庙会,有庙宇一座,香烟缭绕,三姐妹相携前往进香,大姐头上梳的啥,二姐头上梳的啥,三姐头上又梳的啥,因梳得太过真,以致招来了许多蜜蜂蝴蝶。
呜呼,一个女人的头上竟能梳出这么多玩艺,真是伟大的艺术工程,理发师如果学会这一套,包管可大吃大喝一辈子。听过这一曲坠子的人,再睁眼看看目下那些招摇过市,自以为了不起,自以为可以把男人弄昏头的发型,就哑然失笑。但由此可见,在头发上用功夫,古已有之,甚至较今尤烈,我们可惜没有赶得上时代,否则把慈禧太后那拉兰儿的御头,搞过来研究一番,必有可观者矣。
男女间的差别是天生的,但表现在人人可一目了然上者,只有头发。女人如果没有长长的秀发,犹如一朵木头雕刻的花,理会她的人,恐怕几希。只有老光棍阿q先生才打尼姑的主意,便是杨玉环小姐,如果剃得个秃秃青青,势也不堪入目。于是,我就忽然想起台湾中小学堂的女学生来矣,不知道是那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,规定她们梳成现在这种样子,好像一块西瓜皮硬生生的扣到石桩上,前面齐眉,四周齐耳,而且“齐”得可怖,像用东洋刀砍过一样,使一群聪明伶俐的小娃,显得既笨且呆。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丑陋的发型,最斲丧自然的发型。假使有人在伦敦举办发型选丑,我们随便抓一个女学生去参加,准可夺标而归。
世界上什么事都可忍耐,只有俗不可忍耐,我每看到那种扣瓜皮型的头发,便为孩子们落泪,这玩艺似乎又是东洋遗风,ri本人就如此,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天质拙陋。报上常有救救孩子的呼吁,救救孩子之道非一,头发似应列入首位,还是让她们自己随意生长吧,官崽们管的事也太多啦,饶了她们的头发,可乎。
头发因人种而有异,黑种人的头发生下来便不必去原子烫,曲曲弯弯,好不漂亮,可惜人被歧视,祸延其发;黑朋友拼命想办法把它弄直,以便弄得跟白人一样的直,然后再像白人一样把它烫得曲曲弯弯。于是有些中国人在pi股后跟进,柏杨先生曾看见几位酒吧间的女人——但也有大学生焉,硬把黑头发烫成黄的或红的,背后一看,俨然美利坚,不过最怕绕过看脸,也最怕头发渐长,成了一半黄一半黑,就大煞风景。
不过,好在有一喜讯可告中国同胞者,金发虽美,却是隐xing,黑发虽糟,却是显xing,再过一亿年,金发宣告绝迹,便是我们黑发的天下矣。
女人的发型ri新月异,基本出发点不过是爱美而已,似乎和道德无关,更和国家兴亡无关。犹如一个小偷之被捕,和他的眼皮跳无关一样,如果小偷只怪眼皮跳,不怪自己偷,你说他有道理没道理耶。
然而,圣崽们却对眼皮跳颇有兴趣,殷纣帝子受辛先生把国家弄亡,不敢说他应自己负责任,反把责任往女人身上推,妲己一个人能亡一个国家乎?褒姒、杨玉环,统统皆然。夫社会风气之坏,乃由于政治风气之坏,与女人的头发何gan?却有圣崽大声疾呼,认为只要把女人发型一改,社会风气便也一改矣,大作家何凡先生已为文辟之,不过说得温柔敦厚,不太过瘾,且柏杨先生还有自己的意见,忍不住要勇猛一吐,以求一快。
女人发型可以转移风气,此高论如果成立,全世界社会学者就得集体自杀,以谢其所学。国家现在情况实在是不太好,然而凡是圣崽,皆明哲保身之辈,或被胆量所限,不敢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;或被知识所限,不能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。无论是啥,反正怪罪到发型上,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。俗云,乱世妄人多,大概就是如此这般。最明显的是,美利坚发型最乱七八糟,你听说他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打了败仗,向谁投降了乎?何以对洋大人没有影响,对黄帝子孙却有影响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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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洋文明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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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崽们最jing彩的一段言论是:目前妇女居家蓬头垢面,一副疏懒相,一经外出,马上变成花枝招展,他奇怪这些女人的目的何在?呜呼,她们的目的何在?恐怕真要问一下圣崽矣。一个可怜的妇女,在家里像牛马一样的服侍丈夫上班,孩子上学,做饭洗衣,补裤子,晒被子,打扫天花板,拖地板,连洗脸漱口的时间都没有,好容易熬到一个星期天,积蓄了一百块钱,打算全家大小去新公园小坐,轻轻松松。女主人洗梳既毕,涂一下唇,描一下眉,扶老携幼,蜂拥而出,你说她目的何在?该圣崽大概人老心不老,天天在暗中胡思乱想,以致见了漂亮的太太小姐,就神魂飘荡。假设不是如此,则一定是希望全中国女同胞,在家蓬头垢面,出门亦蓬头垢面矣。不管是啥,反正其用心既如此之不可告人,我们还说啥。
圣崽们第二个jing彩的言论是,追求少女,乃天经地义的事,追求少妇,则属违法的行为。呜呼,违的这个法,不知是不是阿比西尼亚法也。追求少女固不违法,追求少妇,似乎也和法无关。就在柏杨先生写稿之时,有一少妇在门前经过,我心大动而目送之,满脑子古怪主意,紧要之处,还吹一声口哨,不知该圣崽将判我何罪也。盖这是“礼”的问题,不超过法律认可的界限,都不违法,超过该界限,便是追少女,同样得吃官司。
第二次世界大战时,英国男人多服兵役,兵工厂只好大用女工,规定每人必须把头发包住,以防机器把秀发卷进,掀掉顶瓜皮。而女工们宁可没有顶瓜皮,也不肯包住头发,以损其美。这是人类的天xing,圣崽的娘也包括在内,谁都阻挡不住。
西洋现代文明,不但搞垮了中国女人的脚和中国女人的头发,也搞垮了中国女人原来对“嘴”“眉”“眼”,甚至对“丰茹”的美感观念和美感表现。在这一方面,我们又是全盘皆输,一星点儿五千年传统文化都没有保持得住,可谓惨重。
无论中外华洋,美丑的分际和演变一向都差不太多。君不见希腊城邦时代诸神的luoti雕像乎?美丽绝伦的女神,若维纳斯,若雅典娜,其腰莫不肥如水桶,其茹莫不悬如木瓜,其小腿亦莫不粗如石柱,用现代眼光去看,除了脸蛋儿外,既没有三围,又没有曲线,实在没有啥美可看。盖时代不同,那个时代讲究的和我们现时代讲究的标准不一样,犹如古中国人以女人的脚缠得越烂越小,走起路来都得扶着墙壁,战战兢兢,男人才能过瘾;而今则非天足不可,非健步如飞不可矣。这里面没啥是非,更没啥道德也。
历史上不知道是谁先提出“xing感”来的,此公一箭中的,使得旧社会阵营大乱,盖从xing心理学上研究,人类文明的进化,全靠着xing的推动,每一个男孩子在潜意识上都有杀父娶母的念头。最高的艺术境界,如舞蹈、绘画、音乐,无一不是xing的升华。于是,对别的影响如何,我们不知道,对女人爱美的影响,确实是大而且巨,如果让现代人再去雕刻维纳斯和雅典娜两位女神的luoti像,准雕得腰细如蜂,茹耸如弓。从前人被“无知”和“xing的崇敬”二者蒙住眼睛,对女人鬼鬼祟祟,隐隐藏藏,不如今天大家敢于和乐于面对现实。
凡是教人看着舒服的东西,皆有xing的潜意识在焉,这道理自有专书,有志之士,不妨一读。我们所谈的是,在美的变化上,最使人触目惊心的,莫过于女人的嘴,这方面古中国人是有自己一套的,跟古希腊人以腰粗为美一样,我们想当年则是以口生得越小越美,口红涂得也越小越美焉。
相传有一故事,宋王朝举办绘画高等考试,集天下画家于一堂,皇帝老爷赵佶先生出题曰:“万绿丛中一点红,动人春se不须多。”结果某人大笔一挥,位列第一,他画的是:丛林中有一小楼,楼上有一凭窗美女,唇上有一点口红。
这个故事流传得相当广,几乎到了无人不晓的程度。然而大家都注意该画家的灵感意境,而忽略了两件大事:一是:美女的嘴,即令在圣崽的眼睛中,也是动人的,而且充满了春se;这和xing心理学上的学说不谋而合,一下子露出狐狸尾巴,道貌岸然不起来啦。二是:古时候认为最美的口是樱桃小口,小口者,口小也。那么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,该怎么办耶?便只好在化妆术上下功夫,用口红在樱唇上涂一个小点,以乞灵于臭男人的错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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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死孩子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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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口红”这玩艺是洋人发明的,中国土货曰“胭脂”,女人用来抹到唇上,以示娇艳欲滴。在这一件化妆品上,胭脂又告落伍,不得不跟缠足小脚一样,被淘汰无误。口红自然比装到瓶子里的胭脂便利异常,无论何时何地,都可拿将出来,大动gan戈。最常见的莫过于进餐初毕,无论小姐太太,一放下筷子,便打开手提包,一手执镜,一手执管,轻咬小嘴,微咧唇角,那是一种使男人们眼睛发直的镜头。
古时胭脂,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,看所有佛像,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,便可知其梗概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,习惯成自然,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。等到印度亡国,欧风东渐,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全涂,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。
这是一个剧烈转变,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,新事物准被圣崽嘲骂一番。柏杨先生幼时进城,在大街上偶见一摩登女人涂着口红,简直吓得魂飞九天,归语父老,详述其状,亦莫不大惊,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子是啥?一个经常吃死孩子,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,其不祸国败家者,未之有也。
后来看得多啦,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潮流,才觉得现在这种口红的涂法,较之“万绿丛中一点红”的时代,果有其xing感之处。不过也正因为如此,口红的颜se,也随着男人的口味而ri益繁多,除了没有绿颜se和紫颜se的,几乎啥颜se都有,有大红口红焉,有淡红口红焉,有粉se口红焉,有浅黄se口红焉,有深黄se口红焉。在时间上,则有一挨就褪se的口红焉,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的口红焉,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,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,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。
不过,天下不掉se的口红不太多——好像是gen本没有,有些女人在必要时用生汞代之,虽然不掉,却红而不艳,好像yin沉沉的天气,男人望之生畏,自非上品。而说实在的,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se的口红,恐怕也销不出去,试想,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,女的掏出手帕,递到男人手中,然后仰脸闭目,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,这情调谁肯易之耶?
柏杨先生有一朋友,风流自赏,女友如云,但太太管得奇严(呜呼,太太越是管得奇严,老爷越是有毛病,这道理也真他妈的怪。)无奈他很有两手,太太用尽千方百计,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。一天晚归,倒头便睡,第二天醒来,太太伤心地哭哩,屡诘之都不回答,随着她的玉手一指,方才发现衬衫上有口红在焉,暗咒自己粗心,不过,好啦,这一下jing彩节目全部推出,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,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,还请了一大堆亲友,当面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,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,最后作哈巴狗状,摇尾乞怜,拭去太太的泪珠,陪了千言万语的不是,才算了结。事后他才知道,那口红竟是他太太自己印上去,硬栽之的。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,还有啥话好说。据柏杨先生考证,此法甚效,在紧要关头行之,准可拷打出一点实情,写出以教太太小姐,善用之可也。
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功夫,可以说最细也最繁,而且也最为公开。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茹罩者乎?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,随时随地都会出现,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的gan哉?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,有些太太小姐,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,不要问,她懒的程度一定可观,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,莫过于此,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——好比,以吃汤团为例,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,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pi股,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的送进口腔。柏杨先生闲来无事,最喜去饭馆遥望,这个节目,动人心弦。
嘴唇是女人身上最xing感之处,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魂出窍。在美国,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,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,才不乱抹。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,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,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,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,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,他伤心之极,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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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死孩子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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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,以悦男人外,第二个功用,恐怕就是接吻啦,我们这里说的接吻,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,但也说的是亲情的接吻,你如果告诉朋友,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一个小时,你的朋友必然大惊,但如果说明该男人也者,不过是他三岁大的小娃,他准甜然而笑。父母吻子女,有时候比爱情上男女的接吻,还要缠绵激烈。柏杨先生常看到很多年轻的母亲,不但吻婴儿的嘴,更吻其颊,吻其脚,后来索xing吻其pi股,上帝赋给她们伟大的母爱,藉其动人的红唇表达出来,假设有孤儿旁观,定将热泪盈眶。
爱情上的接吻却是后天的,这由孩子们往往拒抗大人接吻上可看得出来,他们小心灵实在讨厌那些男人的胡子嘴和女人的油滑脸。但那真是一桩悲哀的事,对一个男人而言,当他小的时候,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妇女吻他;等他长成大人,却只好吻那些gen本不喜欢他的婴儿。一个孩子的成熟,在接吻上可以判断,无论男孩子女孩子,一旦觉得渴望着和异xing接吻,便到了诗人所说的“负义的年龄”,父母的爱便关不住矣。
中华民族自从汉武帝刘彻先生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,便开始了悲惨的命运,人们的思想被拘限在以孔丘先生为主,以及后来居上的朱熹先生为辅的狭笼子里。别的不说,即是接吻,我们文学作品中便从来不提,其他文献中更没有一字涉及,好像中国男女一个个都道德得不像话,从不接吻似的。幸好到了清末,《红楼梦》问世,才有贾宝玉吃胭脂之事,吃胭脂比接吻更美艳和更高级,一个女人闭目含羞的让男人把她嘴唇上的口红舔个gan净,真教人魂魄全融。我们只学会了洋大人那一套,吻起来天摇地动,竟没有将贾宝玉先生吃口红的温柔蚀骨的艺术发挥光大,宏扬世界,真是可叹得很也。
中国古风,夫妇间最理想的关系,是举案齐眉,相敬如宾,所以两个人走到街上,一前一后,若不相识。不要说二十世纪初叶,就是到了一九三○年代,ri本在沈yang已发动事变,东北三省都没有啦,而中国人那时候如果看见有一对夫妇在街上走路时手挽着手,仍会大骇不止。记得彼时报上还有正人君子为文以惜之曰: “从前的人,夫妇在街上走时好像不亲热,心里却很亲热;而今夫妇走路时好像很亲热,心里却很凉。”这些话不知道有啥gen据,不过却可看出圣崽们确实气得要命。这就使人想起上个月的一桩事矣,一对男女从台北乘公路局车去新店,在车上情不自禁,大接其吻,车上的人轰轰烈烈,闹了一阵,连记者也认为“这算什么话”?在报上发了花边消息。卫道之士的模样几乎一直都是从一个窑里烧出来的,对新生事物一律反抗,天天叹人心不古兼世风ri下。
要说孔丘先生和朱熹先生从不跟女人接吻,这话恐怕有点使人疑虑万状。孔丘先生如见了女人连心都不动,他的后代从哪里出来的耶?而朱熹先生还为了争一个女人,那女人不爱他,他就把她下到监狱,官司一直打到皇帝老爷那里,其风sao可知。不过凡是圣人者,都碰不得,从前碰之则坐牢,如今碰之则有被戴上“不爱国”或“侮蔑中国文化”等沉重帽子的危险。只是无论怎么说,接吻这玩艺,还是欧风东渐后随着洋枪洋炮打进来的,现在在大庭广众间拥而吻之的镜头虽然还很少,但电影上多啦,文学作品中多啦。台北的朋友,晚上如果去新公园参观一下,恐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