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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部分(1 / 2)

本书出自深海娱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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荼蘼肆野————剑走偏锋'上'


【上部】许唯


(一)北京


我飞回北京的时候,正在听《我的秋天》。离开太久,已经有点儿想不起来这个城市的模样了。歌里唱:“没有人会留意这个城市的秋天”,我笑了一下。


在我的记忆中,北京的四季,秋天最美,当然,也最短暂。可能不是我们不去留意,而是当我们准备去留意它的时候,它就走了,无声无息的。


空姐广播即将落地的时候,我去俯瞰这座城市,不错,看得出来北京机场周围是花了大价钱绿化整理过的,不像很多年前那个垃圾场了。


十年前和十年后,一座城市变了,就像我的改变一样。


“这边儿,从这边儿登机。”


“你去挡记者。”


“那边儿,我c,安检那边儿也都是记者……”


“许唯,快点儿,把帽子戴上。”


“墨镜,还有墨镜。”


那些嘲杂的声音又一次涌进了脑海,似乎,在这一刻,它们在提醒我,我是从这座城市落跑的,在那一年的夏天。


记得那天我拿着手里的pola,不知所措,完全想不到,我会成为被拍摄的那个。很多年后的今天,我还是不习惯去拍摄人像,也许与此有关。


《k》杂志提出明年的企划是走遍中国的时候,我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——被派来的摄影师会是我。果不其然,真就是。


对于北京的后怕,来源于我母亲。


提起许枫或者amanda,我想常看电影的朋友一定不会觉得陌生,她被冠以的头衔是“第一个走进好莱坞的中国女影星。”


是的,我妈是个明星,所以我连带着倒霉,因为我是她的私生子。


我跟我妈的关系很微妙。十岁之前,我没怎么见过她,都是保姆在带。十岁之后,她偶尔会带我去片场。二十迈过,我基本上属于她的专职摄影师。我清楚的记得,我十六岁生日那年,她对我说,许唯,你长大了,从今天开始,我们是朋友。我母亲给她这位铁杆朋友的第一份大礼很是特别——逃亡。


我对我妈没意见,即便她把我的人生也搅和的七零八落,我依然对她没意见。至少,她给了别人都不可能给我的一种东西,那东西叫生命。


我妈前后再婚了两次,都以失败告终,她那些没有登记的浪漫情史我忽略不计,那她也失败了两次。


我觉得我妈对于情感的不安定状态一定与我父亲有关,但我不知道我父亲是谁,他是什么样的。我问过她很多次,却一无所获。她面对我问题的态度只有一个——缄默不语。


我妈出自单亲家庭,她跟我姥爷相依为命一直到豆蔻年华==她是跑了的,从家里。因为她有了我。就是这些我还是多方旁敲侧击知道的。


我从没见过我姥爷,只是偶然在一本音乐杂志上看过。那张照片,他不笑,很严肃。著名的大提琴演奏家,可我一次没听过他的演奏。


这对fù_nǚ ,挺奇怪,在他们后来的生活中,仿佛,他们是陌生人,从未相逢,从未认识,更别提血缘关系。


我承认自己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人,越是隐藏的真相,我越想探究。


这次回国,除了完成工作,我想,我会花很大的心思去挖掘这个困扰了我所有青春时光的秘密。


没办法,我陷入了一个怪圈——没情感。


我妈为此推测过很多原因,比如:抑郁症、性冷淡、人格失调……等等等等。


我上大学的时候,连医生带心里辅导师见了数人,当其中一个老太太跟我说,暂时停止摄影的时候,我对她大喊,“去你妈的,sb。”我说的中文,她听不懂,要不我估计她得把我送进疯人院。


后来一毕业,我就去了《k》杂志。也许我最终选择了成为风景摄影师的原因也是为了躲开人群。我清楚的知道自己什么问题也没有,我只是有个疑问,关于我的家庭。


站在机场的第十六通道,我举了个牌子“武晔”。这就好像互联网上素未谋面的朋友要见面一样==特傻。


武晔是我姥爷的最后一个得意门生,我联系到他很偶然。我姥爷去世之后留下了一处老屋,继承人是他。为此,他写信给我妈,很客气的一封信,却被我妈直接扔进了垃圾桶。


给武晔回信的是我,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武晔是个男孩,我看我妈那么生气,还以为我姥爷到了晚年也时髦儿了一把,来个老夫少妻,这种错觉持续了五年。他是个男的这一结论的得出真要源于我这次的中国之行。


确定了行程之后,我给武晔去了一封信,表示我想住在他那里,他答应的很爽快,并在回信中写了他的电话号码。我电话打过去的时候,是个男人接的,我说,麻烦找下武晔,因为我以为“她”另嫁了,或者是“她”情人。我这边是白天,他那边一定是黑夜,因此我揣测了一下那男人跟武晔的关系。结果……对方说,我就是。


他的声音很特别,低沉、冰冷。


我没告诉我妈我会去住那座承载她年少岁月的房子,她也没问,因为我临上飞机的时候,她说,她正考虑她的第三次再婚。


嗯,好吧,咱们各得其所,互不干涉。


远远的,我看见一个男的冲我走过来了。此时,机场的人流早已散尽。我看得出来,他神色匆匆,应该是来接人的。


这就是武晔么?


我看着那男人,放下了牌子。


他跟我想象中的样子相去甚远。不是他细高挑的身材,不是他精致的五官,不是他黑白搭配的穿衣风格,而是……他是个光头,他的下唇中间有颗唇钉。实在另类,尤其是在中国,对于一个大提琴演奏师来说==


“不好意思来晚了,学校下午有个短会。”


武晔向我伸出了手,“许唯,对吧?”


我握住那只手,纤细修长,但是很冷。


上了他的车以后,他不开口,我也不开口。他专注于开车,我专注于捕捉这个城市的变化。


手里的sx…70不断的传出快门的声音,武晔突然问,“能拍得好么?晃的厉害。”


“无所谓好不好,只是记录某个瞬间。”我随口而答,侧过头去看他的时候,落日的斜阳正以一个优美的弧度洒在他的脸上。


“看这儿。”我凑近他,按下了快门。


相纸慢慢开始显影,我盯着,直到图象开始清晰。画面上的我跟他都特自然。也许我妈说的没错,我该去拍人像。


“我很反感别人拍我。”他瞟了一眼我手里的相片,表情僵硬。


“有笔么?”我翻着包,问他。“哦,不用了,这儿呢。”


在照片的空白处写下:武晔 amp;许唯10/10,我把照片递给了他。


“你是听不懂中国话么?”他皱着很深的眉头瞪我。


“喜不喜欢也就这一次,这是绝版,没底片。”我点烟,继续看窗外。


车子开了挺久,然后,拐进了一所大学。减速带很多,车子缓慢前行。道路两旁是一整片一整片的梧桐,零星有几个学生走着,说笑着。很是惬意。


“许老师在这儿教了一辈子的学生。”车停下来的时候,武晔看着我,话里的语气透着压抑的氛围。


我下车,看着眼前的老房子,一种厚重感压上了心头。院子不大,但是郁郁葱葱的很是朝气蓬勃。院落一角开得最绚烂的一片红花着实吸引了我,它们的花x长长的伸出,花形仿佛台风天被吹翻了的伞,也似红色的风车,又似向着秋空祈愿的一双双手。


“开下后备箱。”我看着武晔。


拿了相机,我蹲下,从镜头里看着那片红色,真美,别样的妖娆。


“这是什么花儿?”


“彼岸花。”


我回头看着武晔,他也正叼着烟看我。


“彼岸花?真有这种花儿?那是佛教虚构的吧?”我找着角度,上了滤光镜。


“又叫曼珠沙华。意思是开在天界的红花。”


“听着够说摹?br /


“这种花儿有毒,你别用手碰。”武晔说着,在我身边蹲了下来。


“花语是什么?也得特神圣吧?”


“分离、伤心、不吉祥。”


“那你种这种花儿多丧啊。”


“你姥爷种的。”


我默了。


屋子挺大的,还铺着老式的木地板,走上去有着咚咚的声音。


“这间你住吧,我收拾出来了。”


我看着眼前一整面黑色的墙壁,顿感压抑。


“干嘛把一面墙漆黑了?”


“个人喜好。”武晔答的直白,“你们都不待见这老屋儿,我待见。”


“哦。”我机械的点了点头。


“他临走的时候……一直说想见你。”


“嗯?”我停下了翻找行李的手。


“许唯,问你个问题。”


“问。”


“如果可以选择,你是愿意前半生风光无限后半生老景凄凉呢,还是愿意前半生颠沛流离后半生颐养天年?”


“武晔……我想你没理由来指责我。关于我姥爷,我是后来才知道他的存在,他过世,我还是由你的信里得知的。”


“你多心了。”他笑,转身离去。


我长出了一口气,头有点儿疼。我严重的慢性失眠,怎么治疗都不太见效果,最后终于演变成了偏头疼……


一边捏着头一边翻我的药,我感到了某种烦躁。武晔给了我一种很强的压迫感,这令我难受。


吃过药,洗了热水澡,我听见武晔好像出去了,门响的动静很大。


简单整理了屋子,我趴到了床上,他给我准备的被子、床单都是白色的,在日光灯下刺目的眩晕。


我该睡了,时差让我很难受,可却睡不着。拿了本子,我想上网,但估计没有网络,正懊恼,却看到了墙角的路由器。


那是个心细的男人,我想。


浏览了一些网页,我忽然想起了之前看到的彼岸花。


打开google,键入“彼岸花”,以下信息出现在了屏幕上:


【曼珠沙华 manjusaka。


学名石蒜花,中文译名曼珠沙华,亦或称彼岸花。


花有种特殊味道,有点像大蒜,昆虫和老鼠之类的不喜欢靠近它,所以常常被种在坟墓边驱逐虫害。


她颜色如鲜血,是种灵异气氛很重的花。


一般认为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。花香传说有魔力,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。花开彼岸,花开时看不到叶子,有叶子时看不到花,花叶两不相见,生生相错。


彼岸花是开在黄泉之路的花朵,在那里大批大批的开着这花。远远看上去就像是血所铺成的地毯。又因其红的似火而被喻为“火照之路”,也是这长长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与色彩,人就踏着这花的指引通向幽冥之。】


我正看得匪夷所思,有人敲门。


“进来。”我依旧趴着,他不是出门了么?


“这是你的吧?”


我看着武晔手里的胶卷盒,一惊。“啊?”


“掉院子里了,刚才倒垃圾的时候看见的。”


“谢了。”我爬起来接过,一定是刚才拿相机的时候从包儿里掉出来的。


“彼岸花?”我一动,武晔看见了刚才被挡住的屏幕。


“嗯……随便查查。”


“我能看看这些么?”武晔指着我刚才堆在床上的相册。


“没问题,可惜都是风景。”我笑,点了烟。


他很认真的翻看着我的作品,安静的看。


“拍得挺好的。”良久,他说。


“必然,拍不好我就失业了。”


“你是职业摄影师?”


“嗯,算是吧。”


“不错。”他点了点头。


“你也喜欢摄影?”我没话找话,可不知道为什么,竟然觉得困了。这是我很多年没有过的一种感觉。


“不喜欢。”他答的肯定。


“不喜欢还看,多闷啊。”


“闲着也是闲着。”


“哦,那倒也是……”我不停地打着哈欠,有点儿看不清武晔的样子了。他怎么还不走?这是我头脑清醒的最后一瞬间的想法。


我就那么睡着了,朦胧间感觉有人在摸我的手,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。冷冷的手,却很细腻,掌心被轻轻摩挲,让我睡得很安稳。


(二)糟糕


“不行……爷,我妥协了……”


我一个不留神的功夫,唐若已经滚到了我的床上==


“起来,你板子还没刻好呢。”我从梯子上俯视他那赖样儿。


“许唯,你丫忒狠了,让堂堂一大明星给你当油漆工……”


“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还不是,承认吧?”我点了烟,靠着梯子,把手里的滚子顺到了地上。我也累死了,腰酸背疼……


“得,我不跟你争,先把音乐换了,真……难听。”唐若说着,去拿我的cd包。


“妥了?”我笑。


“妥了。”他垂头丧气。


“第二页,clash。”


“得……我认栽……”


“你以为我听着不难受啊?你那手忒贱,随便抽一张竟然摸着最难听的。”


“废话,一开始听我的不就结了,涂鸦就该配上hip…hop!”


“我觉得punk更合适。”


“怎么他妈的跟你丫是死党,丧!”唐若换了cd,特不情不愿的又拿起了刀子。


“我也纳闷儿呢。”


“掐了吧,赶紧干活儿,你还差半扇呢。”


我抬头看着我那天花板,郁了。


前些日子跟武晔商量了,把地下室腾出来给我当暗房,弄完以后我发现黑色的涂料还剩了大半桶,于是就琢磨了一下它的合理利用。思来想去,我不太喜欢我那房间,一面墙是黑色的太压抑,然后我就觉得不如把天花板也弄黑了,连上原来那面弄个星空==


这活儿我本来以为应该特简单,结果……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!


其实唐若真是最倒霉的那个,他好死不死偏这时候给我来电话……


唐若是我高中时候的死党,也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。这么多年过去后,谁能想到,他成了一歌星?太神奇了。


不错。


我用一顿午餐骗来一壮劳力,值了!


跟唐若吃饭很开心,就仿佛我们从没分别过十年一样。席间,我们俩闲聊着,说了说彼此最近的状态,我们一直保持mail联系,不过最后一封是半年前,因为我那时候在苏格兰一乡村,生活状态特原始,没网络。


低头看他卖力的干活儿,我忽然觉得,有个老朋友真好……


“许唯……”


“嗯?”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。


“你这次回来还走么?”


“走啊。”


“待多久?”


“最迟明年十一月离开吧。”我继续当我的粉刷匠==


“去哪儿?”


“不知道,看安排了。”


“……就打算一直这么飘着?”


“谁知道呢?不过飘着不是也挺好么。”


“小心落不了地。”


“早忘了陆地长什么模样了。”我大笑。


“怪胎。”


“谢谢赞美。”


屋里的音乐声很大,我们俩说了两句就停了,嗓子疼。


等我终于把房顶都漆黑了之后,再低头看,唐若不见了。


地上那副巨型纸板倒是雕刻好了。


“唐若?”我喊了一声,没人回应。


从梯子上爬下来,我摘了手套,开门。


客厅静悄悄的。


武晔琴房的门开着呢。


“你今儿这么早就下课了?”我溜达进去,却没看见武晔,是唐若盯着武晔的琴在看。


“你别碰他那大提琴啊,那厮回头又得跟我急。”我想起了某次我要拍他的琴,他不让我碰。如果让我承认有谁比我还怪胎,那一定就是武晔了。


这人一般夜里两点以后进门,然后我吃中饭的时候能看见他从浴室出来,简单打个招呼,他就开始练琴,托他的福气,每天我吃午饭的时候都能受到古典音乐的熏陶==


他一般练琴的时间要分成几个阶段。从起床到一点半,然后他去上课。一般四点左右回来,继续练,直到晚上八点出门。如果是带学生的日子,那么他的小课结束,他还会接着练琴。


周末他要么不出门,要么玩儿失踪……


反正神秘兮兮的。


他的访客也很单一,基本上都是他的学生。他们对他毕恭毕敬的。


我想这值得。他很有音乐天赋。


我清楚地记得,那天,我第一次听到他演奏的时候,我特想安个假发在他头上,然后我就会觉得我是在音乐厅……


他的琴房很大,有一整面墙的玻璃,至少在我这个外行看起来觉得超级专业。他坐在屋子中央,两腿间是优雅的大提琴,左手按弦,右手拉弓,你还别说,地道艺术家的样子。


音乐自然的流淌着,很祥和很温婉的大提琴音色。


我对古典音乐向来不问津,倒是比较喜欢punk。我相信:摇滚颠覆贝多芬。可是,真的静下心来听着这种稍显古朴的乐音,别说,也挺有味道。


那天我听着,忘了时间,忘了空间,只感觉自己好像站在巴黎的街头,街边儿是表演的自由艺人。那种随性而至,奔放迷离的感觉,曾经在巴黎的街头抓住过我。


可是……那天我除了欣赏音乐还干了一件特不厚道的事儿,我偷拍了他……


从打见他第一面起,他就跟我说:我讨厌被拍。。。


“这不是大提琴。”唐若研究了半天,抬头看我。


“啊?”我有点儿晕。


“这是doublebass。”


“有什么区别?”我歪着头,向那把琴行注目礼。


“doublebass又叫低音大提琴,是管弦乐团中最低音的乐器,形状与大提琴相似,但完全是两种东西。”


“爱什么什么吧,您赶紧出来,他回头发现你动他琴,倒霉的是我。”


“他节奏掌握一定特好。”唐若被我推出来的时候还在嘟囔。


“好就好吧,您赶紧准备涂鸦,忙半天了就这么点儿乐趣。”


我们俩喷漆喷得不亦乐乎,音乐停了都没发现,直到听见悠扬的大提琴音色。


“你同屋拉的?”唐若摇着漆灌问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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