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安市城主杨万春是高句丽国的当世枭雄,麾下拥兵十二万,皆是骁勇善战之士,当年高句丽莫离支泉盖苏文弑君篡权,国中诸侯皆敢怒不敢言,唯独杨万春凛然不惧,公然宣称不服宣调,泉盖苏文深恨之,遂倾举国之兵攻伐安市城,却数月而不能克,最后只能悻然撤兵,从此默许杨万春世代永镇安市城……”
薛仁贵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,焦急地道:“如此枭雄人物,当审时度势之后方可谋之,岂可轻率出兵攻打?我军劳师以远,杨万春则以逸待劳,疲惫之师岂能轻易攻克安市城?必然又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围城之战,平白耽误战机,更何况,我王师二十多万兵马全数围困安市城,无疑给了泉盖苏文喘息之机,咱们攻打安市城时,泉盖苏文正好可以从容调拨兵马,向南进发,那时高句丽援兵若与安市城守军内外夹击,我王师处境危矣!”
李素神情黯然,摇头道:“你说的有道理,但是……没用了,陛下不会纳谏的。”
薛仁贵急道:“公爷何不再试试……”
“我已试过很多次,甚至不惜触怒龙颜,上次差点被陛下下令乱棍赶出帅帐,陛下一意孤行,如之奈何。”
薛仁贵睁大了眼,目光无神地喃喃道:“难道……果真没办法了?咱们眼睁睁看着将士们走进绝路?”
李素叹道:“‘绝路’倒也说不上,若陛下仍不改心意,安市城下定会吃个大亏,这个代价究竟有多大,我不敢猜……但愿只是你我杞人忧天吧,为今之计,我们只能相信陛下和诸位老将军了,毕竟他们戎马一生,领兵打仗的本事比咱们强上许多,应该不会犯下太严重的错误……”
薛仁贵眼眶已红,攥紧了拳头颤声道:“可是……向南进军已是犯下大错了。”
李素此刻已有些心灰意冷,神情颓然地拍了拍薛仁贵的肩,缓缓道:“为臣之道,尽忠而已,我已做出了最大的努力,陛下不肯纳谏是他的事,我尽力了,薛仁贵,你非池中之物,迟早会有腾达之时,我愿向李绩大将军保荐,让你投到他的帐下,汝意若何?”
薛仁贵摇头:“小人蒙公爷抬举,做您身边的亲卫已是天大的造化,小人不愿离开公爷。”
李素勉强一笑:“去吧,你这笨手笨脚的,根本不是服侍人的料,你跟在我身边太过束缚,而我也并不觉得被你服侍有多舒适,咱们都给彼此留条活路,不要互相伤害了。有我的保荐,你投李绩将军麾下至少能当个校尉,你是天生属于战场的人,不要在我身边消磨了斗志。”
薛仁贵摇头不语。
李素推了他一把,道:“快去,七尺昂藏汉子,正应奔个好前程,在我身边当个亲卫算怎么回事?再说李绩大将军是我舅父,你投他麾下跟在我身边有什么区别?”
薛仁贵迟疑着点头,朝李素躬身行了一礼,郑重地道:“小人遵公爷之命,今生小人但有寸进,皆是公爷所赐,公爷知遇之恩小人定当报还。”
…………
大军拔营启行,朝安市城进发。
前锋五万骑兵由程咬金率领,当先朝前而去,中军二十万兵马缓缓而行,至于后勤运送粮草和军械的则由府兵和征调的民夫混杂而成。
李素领着方老五郑小楼等百名部曲走得很慢,最后索性跟后勤粮草督运队并作一处同行,一路上不用看李世民那张讨厌的脸,而且与粮队同行莫名地觉得有安全感。
第一日行军并未走多远,走了三十多里后,中军便下令扎营。
扎营这种事自然用不着李素亲自动手,随便找了块石头坐在上面,李素发了一会儿呆,方老五便过来告诉他,营帐已扎好。
与后勤队同行还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天高皇帝远,李素的爵位不小,整个后勤队里的官员或将领见了他都得主动行礼,地位的高低是相对的,中军里老将太多,李素低眉顺目,见谁都得叫叔叔伯伯的,落到了后勤队里,李素赫然一跃,成了大爷,风水轮流转,换成了别人在他面前低眉顺目陪笑脸,这种感觉实在很酸爽。
此一时也,彼一时也。于是放飞自我的李素决定庆祝一下久违的自由,大军扎营之后,李素便在自己的营帐内摆下烤架和肉串,还有一大皮囊的烈酒,今晚不醉不睡。